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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“中华之星”国学大赛地方协办单位邀请函

管理员 | 2016-4-1 12:29:57

中华书局 指导 《中华活页文选》杂志社 主办
 
  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,学习和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是每一个中国人的重要使命。习近平同志指出:“中华文化源远流长,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,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,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、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。”习总书记强调,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为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,教育部制定了《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》。《纲要》指出,要“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”,要“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、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”。为响应总书记号召,贯彻《纲要》精神,顺应教育改革潮流,“中华之星”国学大赛应运而生!
    “中华之星”国学大赛由中华书局指导,《中华活页文选》杂志社主办,北京优兔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主办。大赛以“弘扬传统,热爱生活,提升素养,培育人格”为理念,将通过国文、国艺等项目的比拼,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内容,让广大青少年“爱读国文,乐学国艺”,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并从中汲取精神的力量。
    为了推进大赛发展,大赛组委会决定邀请各地优秀的中小学校及国学传播、培训机构等,作为首届大赛的地方协办单位,同时成为首届大赛指定报名点。
 
首届大赛概况
    首届“中华之星”国学大赛分为小学组(8~12岁)和初中组,于2016年4月5日正式启动。
    比赛流程分成“资格赛”、“决赛”和“总决赛”三个环节。“资格赛”以网络海选的形式进行,由三位评委老师独立决定选手是否晋级,两位评委选择晋级,即可获得决赛资格。“决赛”在2016年7月份以夏令营的形式在北京举行,通过生动、活泼的赛制设置,让选手玩中学、赛中学,充分体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。“决赛”选拔的优秀选手将进入最后的“总决赛”,“总决赛”在夏令营期间以晚会的形式举行,全面考查选手的综合能力及表现,评选出冠亚季军、全国十强、全国一二三等奖和各类单项奖。
“资格赛”晋级的选手将获得大赛荣誉证书,还有机会将自己的作品刊登在《中华活页文选》杂志,或由中华书局结集出版;大赛优胜选手将有机会录制知名电视节目,并作为国学推广大使参与系列宣传活动,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学小明星。大赛优胜者名单将    在大赛官网等媒体正式发布,并寄送各地重点中学,供其招生时酌情优先录取。
· 大赛指导专家
    李汉秋:著名人文科学学者、教授,古典文学专家,全国政协委员;
    王岳川:著名评论家、书法家,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,央视“百家讲坛”主讲;
    李    山:著名古典文学专家,北京师范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启功先生弟子,央视“百家讲坛”主讲;
    康    震:著名古典文学专家,北京师范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央视“百家讲坛”主讲;
    顾之川: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审,课程教材研究所研究员,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;
    张鹏举: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,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。
· 大赛配套服务
    大赛组委会还将邀请《好妈妈胜过好老师》作者尹建莉、《陪孩子走过初中三年》作者刘称莲等,在夏令营期间为带队辅导老师进行精彩分享和座谈。
 
地方协办单位权益
    1. 在合作期限内可以使用“首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协办单位”和“首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指定报名点”的称谓进行机构宣传;
    2. 为本届大赛输送20名以上决赛选手的协办单位,将获颁“首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人才培养基地”铜牌和荣誉证书;
    3. 协办单位输送的选手获得本届大赛全国优胜奖人数达到5人的,将获颁“首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优秀生源基地”铜牌和荣誉证书;
    4. 协办单位优秀组织老师和优秀辅导老师将获颁“首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优秀组织奖”或“首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优秀辅导老师”荣誉证书;
    5. 大赛总决赛晚会现场将为获奖机构和老师颁奖;
    6. 获奖名单将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://www.gxstar.cn和《中华活页文选》杂志等媒体发布,并且获奖选手名单将注明选送单位名称
    7. 大赛官网首页将开设“地方协办机构”栏目,出现协办单位名称,并链接至机构网站;
    8. 优秀协办单位及其教师的教学论文将优先刊登在国家一级期刊《中华活页文选》杂志(教师版)
    9. 优秀协办单位及其教师,将有机会获邀参与中华书局和《中华活页文选》的课题研究项目;
    10. 优秀协办单位将继续获得下一届大赛协办权,并可以优先获得地区承办权。
 
地方协办单位义务
    1. 积极传播大赛“弘扬传统,热爱生活,提升素养,培育人格”的理念,推动地区中小学生开展“爱读国文,乐学国艺”的活动,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积极贡献;
    2. 积极协助组委会开展大赛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,共同推动大赛的健康快速发展;
    3. 合作期间,协办单位下辖的所有学校、教学点,均需在明显位置摆放大赛宣传资料;
    4. 维护大赛及其组织机构名誉,不得对大赛,或者以大赛名义对机构进行失实、夸大宣传,不得以大赛或大赛组织机构名义组织培训等活动。
 
地方协办单位申请方式
    1. 点击协办单位申请填写资料表提交申请;
    2. 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号“中华之星国学大赛”,点击菜单项“协办单位申请”,填写资料表提交(申请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,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将完成申请审核,并与申请人联系)。
 
 
“中华之星”国学大赛组委会
2016年4月 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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